某夜,有鬼扛著一死人,後面另有一鬼追來,瞋罵前鬼,搶我死人。前鬼說,這死人是我先得到的;後鬼講,是我先發現的。兩鬼各執一詞,各捉一手爭奪死物。死識好不痛苦,後鬼問︰「死人,是誰扛你來﹖」死人心想︰「這兩位大力鬼力大無窮,假若老實說必定被他給吃了,若是騙他也是一樣下場,如何是好呢?也罷,還是告訴他,前鬼扛我來的。」後鬼聽了暴怒,一把扭斷手臂,丟擲地上。前鬼也不幹示弱,拔斷另一臂,如此全身漸被撕爛,兩鬼大口啖食,吃罷舔舌拭口而去,唯留一堆白骨殘肉。
  死人心想︰「我父母所生的身體,眼見被兩位大力鬼吃盡,現在我身已是他肉。我現在還有依附的身體嗎﹖」如果認為有,不過尚存殘身,已非原來模樣。若以為無,畢竟仍有個殘身,何況意識還在。想著想著,內心更加飄渺迷悶,隨業風飄流而去,到了另外一個地方。
  在那裡,看見有僧眾聚於佛塔處,於是向前請益眾僧︰「我身到底是有、還是無?」眾比丘問︰「你是誰?」此人答︰「我現在也不知道我是誰,是人非人。」於是他講了自己的遭遇。比丘有人認為︰「此人自知無我,易可度化。」於是告訴他︰「你的身體打從久遠以來,本來就『無我』,不是今天才如此。但有地水火風四大元素和合,才有『我身』,你本來的『無我』,跟現在無異。」聞者心開,請求佛道,諸比丘為其開演無上道,斷諸煩惱,此人即證得阿羅漢果位,明白一切「相」皆無我,一切皆「不可得」。這是中陰得度的一個故事。

至於得度之因緣,乃因死者生前習修佛道,尚未開悟,死後執色身為己有,一時心悶。於是文殊、觀音二菩薩化現二鬼,善巧啟發。啖食其身,象徵意義在於破煩惱賊,去除執著身相之魔。於是其人才有「父母所生之身被二鬼食盡,現在身到底是什麼」的思惟。再因前身造塔功德,令其中陰時得見佛塔。而敬信三寶的緣故,才能獲得比丘開示。眾僧乃十方菩薩所化,生前供齋清淨故。
  輪回中的一切皆不可得!雖然他人外物也可計為我有,譬如妻女,房屋、田地、財產、金銀等等,然而無常來時,一樣也帶不走。世人雖是明白這些道理,卻心困於此,執著煩惱不能自拔。擁有與失去並非絕對,痛苦與快樂亦如是。念一轉,知一切顯現皆性空,如此,還有何物能令執著煩惱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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